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系统分析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现状和面临机遇挑战的基础上,明确“十四五”期间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应对气候变化整体能力和水平,以先行示范标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规划》作为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展要求,在深入分析深圳温室气体控排形势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上,科学谋划深圳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重点领域降碳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有效提升,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效增强,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融合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局面,努力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展望2035年,温室气体排放与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脱钩,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引领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创新低碳城市全面建成,带动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为尽早高质量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规划》对标国际先进,构建符合深圳发展实际并兼具深圳特色的指标体系,涵盖综合、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和试点示范建设等四个类别共15项指标。在综合指标方面,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坚定不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到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和单位GDP能耗降低完成国家和省下达任务。
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融入产业、能源、交通、建筑、区域发展等相关规划,积极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到2025年,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7%,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值达到2000亿元,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81%,森林蓄积量达到447万立方米。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做好气候变化影响及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中,提升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到2025年,突发灾害性天气有效预警提前量达60分钟,万元GDP水耗降低至6立方米以下,城市供水储备能力达到90天,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比达到60%以上。在试点示范建设方面,全面深化各类低碳试点示范,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近零碳”建设路径,形成一系列集成绿色低碳技术和智慧化管理的新模式、新场景。到2025年,累计建设100个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规划》锚定目标,全面系统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各领域行动措施,做好协同战略、找准攻坚战术,做实“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气候治理能力提升和科技创新。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法规政策体系,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并加强排放监管。延伸发展碳市场,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开展碳排放评价。系统梳理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支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重大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全面提升社会公众践行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行动力,引导市场和公众参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践。
生态机场 张振明 摄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体现三大特点:1全面系统制定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路径。《规划》全面对接上位政策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态度深化明确行动措施,提升气候行动力。突出降碳作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总抓手,以推动能源和产业变革为关键,主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提升基础设施韧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为重点,积极建设气候适应型社会,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2对标对表国际先进水平。从城市定位、经济社会特征、低碳发展实施成效等方面选取国内外先进代表城市进行对标分析,结合深圳实际,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大胆探索创新做法,提高规划先导性与前瞻性,将应对气候变化理念落实到行动措施和重大工程,为追赶国际先进水平提供深圳方案。3积极推进机制创新。《规划》紧密结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提出综合运用法治、行政、市场、科技和文化等手段提升城市气候治理水平。通过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低碳政策体系,推动优化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